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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墙保护管理中心 学术委员会章程(2)

时间:2023-12-20 14:50来源:南京城墙网 作者:南京城墙01
第二十三条:学术委员会主任缺席时,由主任指定一名委员主持会议。
第二十四条:委员因病、事假不能出席学术委员会会议时,必须向学术委员会主任请假。
第二十五条:委员若不遵守有关保密规定,情节严重时,由学术委员会提议,报请单位批准,可免去其学术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第二十六条:学术委员会实行回避制度,凡所审议的问题涉及到委员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时,该委员须回避,不参加审议和表决。
 
第七章 学术联络小组
第二十七条:为保证全覆盖、更高效地开展单位学术研究相关工作,特设置“学术联络小组”,附属于学术委员会,由单位学术研究部牵头负责。
第二十八条:学术联络小组的联络员由各处室、分支机构推荐产生,要求有责任心,有能力组织开展学术研究相关工作。
第二十九条:学术小组联络员与学术研究部对接,负责对各处室、机构科研课题申报、征文评奖、“博垣讲堂”、职称评定、研究书籍发放等学术研究相关工作进行上传下达、组织开展和信息统计等。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术委员会另行议定。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南京城墙保护管理中心学术委员会所有。

(责任编辑:南京城墙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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