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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时间:2020-05-25 17:19来源:南京城墙网 作者:管理员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笔试与省属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同步。笔试日期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于省属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公告发布次日在南京党建网、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及时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管理类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1:30;
 
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1:30;
 
工勤技能类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0: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号查询。
 
2. 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其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单位要求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工作经历的证明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国(境)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面向大学生村官的岗位,须提供大学生村官证明(经街道乡镇和区组织部门审核,并盖章确认的网上报名表);以及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2)面试原则上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多种形式,其所占面试成绩的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中的各项考试(含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合格分数线分别为该项考试(含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总分数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中的各项考试(含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合格分数线分别为该项考试(含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总分数的50%。对合格分数线有特殊要求的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应聘事业单位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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