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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落明城墙砖亟待“颗粒归仓”

时间:2016-11-28 16:32来源:南京城墙网 作者:网站管理员
        南京城墙的修建共耗费3.5亿块城砖,每块城砖都有20公斤重,大致为10厘米(厚)×20厘米(宽)×40厘米(长)(即1:2:4的规格),南京城墙所造城砖产地,大致为直隶、湖广行省、江西行省3地,大约包括今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等5个省份,动用28万民工,有近200个县级以上单位承担了组织人力制坯、烧造和运输工作。大多数城砖上留有铭文,少则1字(或1个符号),多则70余字,城砖铭文的书写者大体可以分为“书斋式”和“民间式”2类,从铭文技法上,可分为模印、章印、刻画3种形式。
        现在,大部分城砖仍保留在城墙本体上。但由于历史原因,一些地段的城墙被拆毁,城砖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被用作建筑材料盖房子或散落在外。近年来,随着南京城市建设的升级,很多老旧小区在拆迁过程中,陆续发现了大量明城砖。很多热心市民、文保志愿者为我们提供城砖回收的线索。仅去年一年就回收了8万多块散落的明城墙砖。一些具有较高文物价值的城砖将用于陈列、展示和研究,大部分城砖将回到它们原本应该去的地方——明城墙上。
遵循“修旧如旧”的原则,城墙维修要尽可能使用老城砖,但城砖的库存经常相对不足,甚至“捉襟见肘”。目前老城砖在35万块左右,用于长期维修还显不够。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南京城墙的保护,先后制订出台了《2014年南京明城墙及周边地区保护整治和开放行动计划》、《2015—2016年南京城墙保护整治和申遗行动计划》,颁布实施了《南京城墙保护条例》。《条例》中明确界定了散落城墙砖的产权。第十九条规定:城墙的城砖、条石、内包夯土、门楣、碑石、擂石及古建构件等属文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城墙上的城砖铭文不得擅自拓印。第三十三条规定:城墙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对散落在城墙以外的城砖进行登记造册,产权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拆除以城砖为建筑材料的建(构)筑物的,施工单位应当将城砖集中保护,不得损坏。建设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南京城墙保护管理中心统一回收,用于城墙维修。鼓励单位和个人收集上交城砖,有突出贡献的应当给予表彰。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散落城砖的保护和收集整理力度,南京城墙保护管理中心联合南京城墙保护基金会,首次对提供散落明城墙砖线索的市民,给予现金奖励,最高奖励可以达到2000元。同时,对于提供捐赠散落明城墙砖的市民,也给予一定的鼓励。为了支持对散落明城墙砖的收集整理,南京本地企业银城集团此次捐赠了10万元,用于对散落明城墙砖的收集和整理,以及对提供散落城墙砖线索市民的现金奖励。散落城砖在南京城任何一个地方都可能出现,甚至会流落到外地。想要把散落的城砖都收回来,我们的力量有限,需要社会力量的加入,让更多的市民参与进来,让每一块流落在外的老城砖都“颗粒归仓”!83211537城砖线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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